公眾號:
(一)開展有關扶貧開發政策研究,起草扶貧開發地方性法規、規章草案,擬訂有關政策、規劃、計劃并組織實施。 (二)會同相關部門擬訂行業扶貧開發政策。 (三)指導貧困地區的扶貧開發工作,協調解決扶貧開發中的重要問題。 (四)組織開展全區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和扶貧開發信息監測工作。 (五)負責扶貧項目的監督管理。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貧發展資金分配方案,做好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檢查、績效考核工作。 (六)負責組織協調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,組織開展扶貧工作方面的國內、國際交流與合作。 (七)負責京蒙扶貧協作、中央國家機關單位定點扶貧協調聯絡服務工作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自治區直屬機關單位定點幫扶工作。 (八)做好扶貧開發督查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。 (九)承擔組織、協調和指導革命老區建設工作。負責制定革命老區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。 (十)完成自治區黨委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